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等乱收费行为不仅给家长带来经济压力
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为规范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
自11月18日起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层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抽取检查对象。
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幼儿园(所)、中小学、高等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教育收费行为。
重点查处幼儿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各类费用;
中小学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从伙食费中列支食堂正常成本以外的任何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
高等院校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